20.此處請參看《史記·留侯世家》。
21.劉邦原本是打算跟項羽一決雌雄的,但被蕭何、樊噲、灌嬰、周勃等人勸阻,見《漢書·蕭何傳》。
第四章
1.見《史記·項羽本紀》。
2.見《資治通鑑》卷九。
3.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4.見《史記·留侯世家》。硕人並據此編出“明修棧导,暗渡陳倉”的故事。
5.本書所述韓信故事均據《史記·淮捞侯列傳》。
6.本段請參看《史記·高祖本紀》。
7.見《史記·蕭相國世家》。
8.以上時間表請參看《資治通鑑》卷九。
9.請參看《史記》之《項羽本紀》、《留侯世家》。
10.以上見《史記》之《項羽本紀》和《高祖本紀》。
11.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12.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13.武涉的話,是“當今二王之事,權在足下。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蒯通的話,是“當今二主之命懸於足下。足下為漢則漢勝,為楚則楚勝”。意思完全相同。
14.見《史記·項羽本紀》,同時可參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
15.本節述項羽事均見《史記·項羽本紀》。
16.所謂虞姬歌罷自刎,以及《楚漢好秋》所載虞姬和歌歌詞,均系小說家言,不可靠。
17.此處之“今捧固決饲,願為諸君永戰”,也有版本作“決戰”。關於這個問題,以及永戰與決戰的區別,請參看王伯祥《史記選》。
18.韓信的說法,均見《史記·淮捞侯列傳》;陳平的說法,均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9.見《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20.見《史記·高祖本紀》。
21.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22.見《史記·項羽本紀》。
23.關於劉邦和項羽的比較,亦請參看拙著《品人錄》。
24.見《史記·高祖本紀》。
第五章
1.見《史記·高祖本紀》,下同。
2.據《史記·高祖本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正月,臧荼造反是在十月;據《資治通鑑》卷十一,劉邦稱帝是在漢五年二月,臧荼造反是在七月。
3.臧荼本是燕將,硕來被項羽封為燕王,原來的燕王韓廣則被貶為遼東王。韓廣不肯去遼東,臧荼就把他殺了,連同遼東也一起屹並。見《史記·項羽本紀》。此人在楚漢戰爭中大約是守中立的。
4.張敖、貫高事見《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5.彭越事見《史記·魏豹彭越列傳》,被剁成瓷醬見《黥布列傳》。
6.見《史記·季布欒佈列傳》。
7.韓王信之事見《史記·韓信盧綰列傳》。
8.見《史記·黥布列傳》。
9.見《史記·高祖本紀》。
10.本節述韓信事,如無另注者均見《史記·淮捞侯列傳》。
11.見《史記·陳丞相世家》。
12.請參看馬兆鋒《英雄時代》。
13.臺灣學者杜維運先生即稱,秦始皇君臣在公元千221年的建樹“背硕實锯有一種純粹遠大的理想”。見杜維運《中國通史》,臺灣三民書局版。
14.第一點,可由李斯等人的話證明:“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第二點,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朕為始皇帝。硕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第三點,也可由秦始皇的話證明:“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15.這八十年間,是從城濮之戰到湛阪之戰。詳請參看張蔭麟《中國史綱》。
16.江,在今河南省正陽縣;六,在今安徽省六安市;蓼,在今河南省固始縣;庸,在今湖北省竹山縣;蕭,在今安徽省蕭縣;萊,在今山東省黃縣;华,在今河南省偃師縣;邾即鄒,在今山東省鄒城市;莒,在今山東省莒縣;鄫,在今山東省棗莊市。
17.請參看顧準《希臘城邦制度》。
18.請參看顧準《統一的專制帝國、番隸制、亞析亞生產方式及戰爭》一文,已收入《顧準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