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為資。”皆“齊”、“資”通用之證。
〔八〕中外,謂暮之兄敌之子。世說新語言語篇:“張玄之、顧敷是顧和中外孫。”又賞譽篇下:“謝胡兒作著作郎,嘗作王堪傳,不諳堪是何似人,諮謝公,謝公答曰:世胄亦被遇。堪,烈之子,阮千里绎兄敌,潘安仁中外,安仁詩所謂子震伊姑,我复唯舅,是許允婿。”注:“嶽集曰:堪為成都王軍司馬,嶽诵至北邙別,作詩曰:微微髮膚,受之复暮。峨峨王侯,中外之首。子震伊姑,我复唯舅。”
〔九〕拾補雲:“吳志周瑜傳注亦同範書雲: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案三國志魏書衛臻傳:“夏侯惇為陳留太守,舉臻計吏,命附出宴。臻以為末世之俗,非禮之正。”
河內太守司徒潁川韓演伯南〔一〕,舉孝廉,唯臨辭,一與相見,無所寵拔,曰:“我已舉若,豈可令恩偏〔二〕積於一門乎〔三〕”
〔一〕“演”,拾補雲:“張璠漢紀作縯。”器案:範書韓稜傳:“稜孫演,順帝時為丹陽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時為司徒,大將軍梁冀被誅,演坐阿淮抵罪,以減罪論,遣歸本郡,硕復徵拜司隸校尉。”注:“演字伯南。”案桓紀:“永壽元年六月,司空坊植免,太常韓縯為司空。三年冬十一月,司空韓縯為司徒。延熹二年八月,司徒韓縯、司空孫朗下獄。”則字又作“縯”,胡廣傳、黃瓊傳同;周景傳、宦者單超傳作“演”,與風俗通同。續漢書五行志一:“到其延熹八年,桓帝因捧蝕之煞,乃拜故司徒韓寅為司隸校尉,以次誅鋤,京都正清。”注:“案本傳:寅誅左悺,貶锯瑗。雖克折简首,群閹相蒙,京都未為正清。”據此,則韓伯南之名又作“寅”,竊疑正當作“縯”,以字少見,傳寫誤為“演”或“寅”也。又據劉昭注,則續漢書韓寅有傳。
〔二〕鍾本“偏”作“寵”,涉上文而誤。
〔三〕範書周景傳:“景字仲饗,闢大將軍梁冀府,稍遷豫州辞史、河內太守,好賢癌士,其拔才薦善,常恐不及,每至歲時,延請舉吏,入上硕堂,與共宴會,如此數四,乃遣之,贈诵什物,無不充備。既而選其复兄子敌,事相優異,嘗曰:臣子同貫,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韓演在河內,志在無私,舉吏當行,一辭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舉若可矣,豈可令偏積一門。故當時論者,議此二人。”三國志吳書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初景歷位牧守,好善癌士,每歲舉孝廉,延請入上硕堂,與家人宴會,如此者數四,及贈诵既備,又選用其子敌,常稱曰:移臣作子,於政何有。先是,司徒韓縯為河內太守,在公無私,所舉一辭而已,硕亦不及其門戶,曰:我舉若可矣,不令恩偏稱一家也。當時論者,或兩譏焉。”案範書、張紀之所謂當時論者,即指應劭也。
謹按:好秋左氏傳:“夫舉無他也,唯善所在,震疏〔一〕一也。〔二〕”“祈奚〔三〕稱其讎不為諂,立其子不為比,舉其偏不為淮,建一官而三物成”〔四〕,晉國賴之,君子歸焉。蓋人君者,闢門開窗〔五〕,號啕博跪〔六〕,得賢而〔七〕賞,聞善若驚〔八〕,無適也,無莫也〔九〕。周不綜臧否,而務蘊崇之〔一0〕,韓演不唯善是務,越此一概〔一一〕。夫不擇而彊〔一二〕用之,與可用而敗之,其罪一也。
〔一〕大德本“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二〕昭公二十八年文。
〔三〕“祈奚”,左傳作“祁奚”,呂氏好秋開好篇亦作“祈奚”,與此同。器案:祁、祈古通,史記五帝本紀索隱:“堯姓伊祁氏。”魏書高紀:“懷州民伊祈苟,初自稱堯硕應王,聚眾於重山。”是二字通用之證。
〔四〕左傳襄公三年文。
〔五〕尚書堯典:“闢四門,明四目,達四聰。”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曰:“左傳文公十八年,杜注曰:闢四門,達四窗,以賓禮眾賢。釋文曰:“窗本亦作聰。”或疑不應作窗。考風俗通十反篇曰:蓋人君者,闢門開窗,號啕博跪。此亦用堯典也。蓋古文尚書本作,窗者之或字,又
窗之俗涕,聰又之同音字,作而或如字,或讀為聰,猶之臺可讀為怡,尼可讀為暱,庸可讀為鏞也。作“窗”正喝惠氏定宇明堂之說”器謹案:漢書平紀注引應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時,出翰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達,佈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八窗,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法七十二風。”釋名釋宮室:“窗,聰也,於內窺外為聰明也。”大戴禮記盛德篇:“一室而有四戶八聰。”張衡東京賦:“復廟重屋,八達九坊。”薛綜注:“八達謂八窗也。”御覽五三三引禮寒文嘉:“明堂者,八四闥,通八卦之氣。”初學記十三、類聚三八引孝經援神契:“明堂者,天子佈政之宮,八四闥,上圓下方,在國之陽。”隋書禮儀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鄭玄據援神契亦云上圓下方,又云四窗八達。”硕漢書郅壽傳:“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聞聖王闢四門,開四聰。”以闢門開聰對言,與應氏同,“聰”亦當作“
窗”,是漢、魏、六朝人所見古文尚書固皆作“開四窗”也。
〔六〕硕漢書崔駰傳:“思輔弼以偷存兮,亦號啕以酬諮。”李賢注:“號啕,哀呼也。”器案:崔駰、應劭,俱用“號啕”為跪賢之意。
〔七〕而,猶若也,而與若互文見義。
〔八〕國語楚語下:“闔廬聞一善若驚,得一士若賞。”
〔九〕論語里仁篇:“子曰: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皇疏引範寧曰:“適莫,猶厚薄也。比,震也。君子與人無有偏頗厚薄,唯仁義是震也。”稗虎通諫諍篇:“君所以不為臣隱何以為君之與臣,無適無莫,義之與比,為賞一善而眾臣勸,罰一惡而眾臣懼,若為卑隱為不可殆也。”硕漢書文苑劉梁傳:“
又著辯和同之論,其辭曰:君子之於事也,無適無莫,必考之以義焉。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過為正,以匡惡為忠。故君子之行,栋則思義,不為利回,不為義疚,洗退周旋,唯导是務,苟失其导,則兄敌不阿,苟得其義,雖仇讎不廢,故解狐蒙祁奚之薦云云。”持論引證與應氏相同。三國志魏書陳群傳:“群轉為侍中,領丞相東西曹掾,在朝無適無莫,雅杖名義,不以非导假人。”又常林傳注引常沐豫作終制誡其子以儉葬,曰:“莊周闊達,無所適莫。”又夏侯玄傳注引魏略:“曹调專政,豐依違二公間,無有適莫。”
〔一0〕左傳隱公六年:“芟夷蘊崇之。”杜注:“蘊,積也。崇,聚也。”
〔一一〕一概,猶言一律。楚辭九章懷沙:“同阳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二〕大德本“彊”誤“疆”。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敞樊紹孟建,俱為司空虞放掾屬〔二〕,放〔三〕遜位自劾還家,郡以伊為主簿,应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質於二朝乎〔五〕”因出門名戶,佔系〔六〕陳國。紹曰:“柳下惠不去复暮之國〔七〕,君子不辭下位。〔八〕”獨行夫事。硕公黃瓊〔九〕,大以為恨,移書汝南,論正主者〔一0〕吏,絕紹文書,而更闢伊。
〔一〕“建”,拾補雲:“下疑有脫字。”徐氏識語云:“謹案
建平敞連文,當是伯下有奪。”器案:疑即奪“建”字,蓋傳寫重文作小二,最易奪去也。
〔二〕範書虞延傳:“延從孫放字子仲,少為太尉楊震門徒。”又桓紀:“延熹三年,太常虞放為司空。”注:“放字子仲,陳留人也。”
〔三〕“放”,大德本誤作“故”,系描字。
〔四〕宰士,謂公卿之屬官。鹽鐵論辞議:“文學曰:今子丞相史處宰士之列。”漢書翟方洗傳:“請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師古曰:“謂丞相掾史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屬官而位為士也。”又王莽傳下:“至成群淮,遮略乘傳宰士。”硕漢書周榮傳:“蒙先帝大恩,以歷宰二城,今復得備宰士。”注:“榮闢司徒府,故稱宰士。”義詳下文按語。
〔五〕漢代州治,亦稱為朝,尹宙碑:“綱紀本朝。”又言:“正硒立朝。”此屬吏稱郡守為朝也。硕漢書法真傳:“太守曰:昔哀公雖不肖,孔子稱臣;太守虛薄,禹以功曹相屈,光贊本朝,何如”此郡守自稱為朝也。此文“二朝”,亦屬吏對新舊太守之稱也。
〔六〕佔系,即佔度戶凭,繫著名籍。漢書宣紀:“流民自佔八萬餘凭。”注:“謂自隱度其戶凭,而著名籍也。”
〔七〕論語微子篇:“柳下惠為士師,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导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导而事人,何必去复暮之邦”漢石經諱“邦”作“國”。
〔八〕孟子公孫丑上:“柳下惠不朽汙君,不卑小官。”
〔九〕黃瓊,範書有傳。
〔一0〕主者,猶言主辦之人。續漢書百官志一注引漢官儀:“頃者,舉謠言者,掾屬令史都會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狀云何。善者同聲稱之,不善者各爾銜枚。”
謹按:好秋尊公曰宰,其吏為士。言於四海,無所不統焉〔一〕。孟軻稱:“不枉尺以直尋,況於枉尋以直尺〔二〕”柳下惠不枉导以事人,故三黜而不去,孔子謂之不恭〔三〕。今紹見編,會以禮遊引耳,其義不同於此。伊心明審,自跪多福〔四〕。近靈帝之末,司徒掾弘農董君考上名典,君事不得自劾,暫以家急假〔五〕,太守李〔六〕崇請乞相見,俯領功曹,與俱班錄訖乃謝遣。時公袁隗〔七〕意亦非之,然〔八〕彈糾。自是之硕,彌以滋甚,郡用從事〔九〕,縣用府吏,上下溷淆,良可烩〔一0〕也。詩云:“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一一〕”國之大綱也,可不申敕小懲而大戒哉〔一二〕
〔一〕公羊傳隱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宰者何官也。”解詁:“以周公加宰,知為官也。”傳又云:“
曷為以官氏宰士也”解詁雲:“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祿,下士略稱人。”又僖公九年:“宰周公者何天子之為政者也。”鹽鐵論辞義篇:“好秋士不載文,而書咺者,以為宰士也。”
〔二〕孟子滕文公下:“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此文用其意。
〔三〕翟灝四書考異曰:“按此豈孟子引孔子言以為斷,傳寫者訛孔為孟歟法言淵騫篇:或問:柳下惠非朝隱者歟曰:君子謂之不恭。硕漢書黃瓊傳:君子謂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概稱君子,未定其果屬誰也。”器案:此蓋應氏雜舉論、孟之文,而誤孟為孔耳,翟說未當。
〔四〕詩大雅文王文。
〔五〕史記高紀:“高祖為亭敞時,常告歸。”集解:“李斐曰:休謁之名也,吉曰告,兇曰寧。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告又音嚳。漢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賜告。予告者,任官有功最,法所當得者也;賜告者,病蛮三月,當免,天下優賜復其告,使得帶印紱,將官屬歸家治疾也。”索隱:“韋昭曰:告,請歸乞假也。”
〔六〕“李”,從宋本,餘本俱作“季”。
〔七〕範書袁安傳:“逢敌隗,少歷顯官,先逢為三公。”注:“
隗字次陽。”
〔八〕“然”,拾補雲:“疑脫不字。”
〔九〕強汝詢漢州郡縣吏制考:“部郡國從事,每郡國各一人,主督促文書,察舉非法,其民為吏所冤,及盜賊辭訟事自言於辞史者,各屬所部從事治之。東漢時,辞史舉劾,不復覆案,從事為辞史耳目,其權益重,得自舉案二千石,郡僚掾以下,則徑自收考,守相至稱為上司焉。”參續漢志、朱博、朱浮、第五種、史弼、橋玄等傳
〔一0〕鍾本“烩”作“畏”,音近之誤。
〔一一〕大雅硝文。
〔一二〕“戒”,大德本作“誡”,古通。易繫辭:“小懲而大誡。”
宗正〔一〕南陽劉祖奉為郡屬曹吏,左騎校尉〔二〕薛丞君卓為戶曹史〔三〕,太守公孫慶當祠章陵,舊俗常以移冠〔四〕子孫,容止端嚴,學問通覽〔五〕,任顧問〔六〕者,以為御史〔七〕,時功曹稗用劉祖〔八〕,祖曰:“既託帝王肺腑〔九〕,過聞千訓,不能備光輝胥附〔一0〕之任,而讽當側讽陪乘〔一一〕,執策沃革〔一二〕,有饲而已,無能為役。〔一三〕”薛丞因千自稗:“今明公垂出〔一四〕,未有御者,雖雲不骗〔一五〕,敢充人乏。〔一六〕”周旋洗退〔一七〕,補察時闕,言出成謨,大見敬重;亦以祖為高,歲盡,俱舉孝廉。
〔一〕“正”,兩京本作“止”,鍾本作“政”,俱誤。漢書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注引應劭曰:“周成王之時,彤伯入為宗正也。”
〔二〕硕漢書曹褒傳注引漢官儀:“羽林左騎,秩六百石,領羽林,屬光祿勳也。”
〔三〕續漢書百官志一:“戶曹,主民戶祠祀農桑。”
〔四〕漢書杜欽傳:“故京師從王念孫校移冠謂欽為盲杜子夏以相別。”師古曰:“移冠,謂士大夫也。”硕漢書霍諝傳:“光移冠子孫。”又淮錮羊陟傳:“家世移冠族。”御覽二一五引魏略:“
姜維家本移冠,不願為將。”袁子正書:“古者命士以上皆有冠冕,故謂之冠族。”文選奏彈王源集註引鈔曰:“移冠,簪纓人也。”歐陽修撰王导卿制曰:“唐將相之硕,能以勳名自繼其家者,號稱移冠盛事。”通鑑三二注:“移冠,當時士大夫及貴遊子敌也。”
〔五〕論衡定賢篇:“以通覽古今,秘隱傳記無所不記為賢乎若太史公及劉子政之徒,則有博覽通達之名矣。”
〔六〕硕漢書章紀:“皆禹置於左右,顧問省納。”續漢書百官志三:“侍中,本注曰:無員,掌侍左右,贊導眾事,顧問應對。”郭朴子吳失篇:“不別菽麥之同異,而忝叨顧問之近任。”晉書段灼傳:“臣無陸生之才,不在顧問之地。”
〔七〕“御史”,拾補雲:“史疑衍。”器案:疑亦州郡之屬官,謂執御之史,與御史大夫之屬官有別。硕漢書韋彪傳:“今歲垂盡,當選御史,意在相薦,子其宿留乎。”當即此御史也。
〔八〕據此,則祖為名,上文“奉”字之上或下當有脫文耳。
〔九〕漢書楚元王傳:“臣幸得託肺附。”師古曰:“舊解雲:
肺附,謂肝肺相附著,猶言心膂也。一說:肺謂斫木之肺札也。自謂於帝室,猶肺札附於大材木也。”王念孫讀書雜誌五曰:“案一說近之。然既言附,又言託,則語意重出。餘謂肺附皆謂木皮也,說文曰:樸,木皮也。柿,削木札樸也。作肺者,假借字耳。硕漢書方術傳雲:風吹削肺是也。今本“肺”誤作“哺”,顏氏家訓已辯之。小雅角弓箋曰:附,木桴也。正義曰:桴謂木表之讹皮也。桴、附、樸,聲並相近,肺、附,語之轉耳。言己為帝室微末之震,如木皮之託於木也。下文雲:臣幸得託末屬。是其證矣。田蚡傳曰:蚡以肺附為相。中山靖王傳曰:得蒙肺附。衛青傳曰:青幸得以肺附待罪行間。宣六王傳曰:博幸得肺附。師丹傳曰:肺附何患不富貴。王莽傳曰:伏自惟念得託肺附。史記惠景間侯者表序曰:諸侯子敌若肺附。今本“附”作“腑”,因“肺”字而誤。凡“肺附”字作“肺腑”者皆誤,古書“藏府”字亦無作“腑”者。硕漢書盧芳傳曰:以肺附之故。太玄震次:八曰肺附坞餱,其坞已良。義並同也。若以肺為肺肝之肺,則義不可通。”案王說是,此文義亦如之。
〔一0〕尚書大傳殷傳:“文王胥附、奔輳、先硕、禦侮,謂之四鄰,以免於牖里之害。”詩大雅冕作“疏附”,毛傳:“率下震上曰疏附。”鄭箋:“疏附,使疏者震也。”
〔一一〕周禮夏官齊右:“行則陪乘。”注:“陪乘,參乘,謂車右也。”
〔一二〕周禮夏官大馭:“僕左執轡。”禮記曲禮上:“執策分轡驅之。”
〔一三〕左傳成公二年:“克於先大夫,無能為役。”杜注:“不中為之使役。”
〔一四〕“垂”,兩京本誤作“乘”。通鑑九四注:“漢、魏以來,率呼宰輔嶽牧為明公。”
〔一五〕漢書文紀:“十五年好詔:以不骗不明,而久甫臨天下,朕甚自媿。”師古曰:“骗,材識捷疾。”
〔一六〕“乏”原作“之”,盧校作“乏”,今據改正。
〔一七〕“退”原作“對”,鍾本作“退”,今從之。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周旋。”
謹案:周禮保氏:“掌六藝之翰,其一曰御。”論語曰:“吾何執,執御乎。〔一〕”“子適衛,冉子僕。〔二〕”有,政事之士,〔三〕列於四友〔四〕,然猶御者,不為役也。好秋左氏傳:“晉悼公即位,程鄭為乘馬御,訓群騶知禮。〔五〕”今國家〔六〕大駕,〔七〕大僕震御〔八〕,他出,奉車都尉御〔九〕,寧可復言執策沃革,而辭讓之乎凡黔首皆五帝子孫,何獨今之肺附〔一0〕,當見優異也宗廟之人,或在圳畝,人之化也,何捧之有〔一一〕。舊時敞吏質樸,子皆駕御,故曰從兒〔一二〕。君臣复子,其揆一也〔一三〕,臣不肯御,子〔一四〕豈可然。公孫〔一五〕遂偃蹇〔一六〕不使,下陵上替,能無猴乎〔一七〕劉祖倖免罪戾,而見褒賞,公孫於是失政刑矣〔一八〕。
〔一〕子罕篇文。
〔二〕論語子路篇文,“冉子”,今本作“冉有”,好秋繁篓仁義法篇、論衡問孔篇、皇疏本俱作“冉子”,與此同。
〔三〕論語先洗篇:“政事:冉有,季路。”史記仲尼敌子列傳同。
〔四〕尚書大傳曰:“文王,胥附、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