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出版書)全本免費閱讀_宋傑_線上閱讀無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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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叫均輸,傭價的小說叫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出版書),是作者宋傑寫的一本軍事、美男、公主類小說,書中主要講述了:《晉書•食貨志》:“永平五年作常蛮倉,立粟市於城東,粟斛直錢二十。” 《...

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出版書)

主角名稱:均輸傭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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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出版書)》精彩章節

《晉書•食貨志》:“永平五年作常倉,立粟市於城東,粟斛直錢二十。”

漢書•明帝紀》永平十二年,“是歲,天下安平,人無徭役,歲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羊被。”

祀三公山碑載元初四年常山“國界大豐,谷鬥三錢。④”

漢書•劉虞傳》載初平元年幽州“民悅年登,谷石三十。”

和西漢的最低粟價相比,上漲了4倍左右。

第二,西漢粟石30-80錢屬於正常情況,而東漢谷石數十至百錢則被認為是少見的低廉價格,說明當地官吏治民有術,政績出,值得稱頌。像第五訪為張掖太守,“騎循行田畝,勸民耕農,其年穀石百錢。⑤”

虞詡為武都太守,“視事三歲,米石八十,鹽石四百,流人還歸,郡戶數萬,人足家給,一郡無事。⑥”

漢書•西南夷傳》載景毅為益州太守,“毅初到郡,米斛萬錢,漸以仁恩,少年間,米至數十雲。”

第三,西漢粟價每石百錢以上,當時人們就認為太貴,是災的表現。如趙充國平羌,“張掖以東,谷石百餘,芻稿束數十,轉輸並起,百姓煩擾。⑦”因而受到皇帝的批評。

《漢書•馮奉世傳》:“歲比不登,京師谷石二百,邊郡四百,關東五百,四方饑饉。”

《漢書•食貨志•下》:“元帝即位,……齊地飢,谷石三百餘,民多餓。”

而東漢史籍中所謂昂貴的粟價,起碼在每石千錢以上。⑧徐揚傑同志曾指出,東漢糧食的平價當在每石數百錢左右。⑨他的看法,筆者認為是乎史實的。《九章算術均輸章》中的粟價均不超過每斛20錢,多為10餘錢,低於東漢的價格平,看來屬於西漢時期的粟價。即使在西漢,這樣低廉的粟價也不常見,通常只出現在風調雨順、五穀豐登的年景。

第2組資料在《方程章》第18題,為“一斗七錢,麥一斗四錢,菽一斗三錢,苔一斗五錢,黍一斗六錢。”如果按斛計算,它們的價格為30-70錢,用西漢“上不過八十,下不減三十”的標準來衡量,這一組糧價資料是比較正常的。在麥、菽、荅、黍四種糧食作物當中,黍帶有粘,又可以釀酒,很受當時人們的喜,像《管子•重己》所說“黍者,谷之美者也。”所以價格較高。麥、菽的價錢最低,因為戰國秦漢時期,豆麥是糧,不大受人歡。張儀說韓王曰:“韓地險惡,山居,五穀所生,非麥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⑩”《史記•項羽本紀》曰:“今歲饑民貧,士卒食芋菽,軍無見糧。”貧瘠之地的百姓和乏糧的軍隊才以這些東西為主食。菽、麥的價格由此低於粟谷,如秦簡《法律答問》所稱:“叔(菽)麥賈(價)賤禾貴。⑪”

我們看到,上述兩組糧價雖然都符西漢時期的價格平,但是它們之間卻存在著一定的差距。《方程章》的記載乎西漢糧價的一般情況,而《均輸章》中的粟價則低於普通價格,甚至比《方程章》裡菽、麥等糧的價錢還要低。同一部書中關於糧價的記載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矛盾的現象?筆者分析可能有以下的一些原因:

《九章算術》的最成書雖然是在東漢期,但它的部分內容是在西漢的不同時期完成的。據劉徽《九章算術注》的序言中說:“往者秦焚書,經術散。自時厥,漢北平侯張蒼、大司農中丞耿壽昌皆以善算命世。蒼等因舊文之遺殘,各稱刪補。故校其目則與古或異,而所論者多近語也。"張蒼、耿壽昌所在的西漢初期、中期都曾出現過糧價低賤的現象,如文帝時,“天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鳴吠,煙火萬里。⑫”昭帝元鳳二年、六年兩次因為“穀賤傷農”而下詔“以叔粟當賦”。⑬看來當時粟價是低於每石30錢的正常價格了。漢代賦有算賦、賦、更賦,都是徵收錢幣,但此時以粟折納。第1組粟價所在的《均輸章》3、4題,皆以“均賦粟”為名,講的是如何按人多少、路途遠近、糧價貴賤等條件來攤派賦稅,內容也是用粟折價納賦,與昭帝時“以叔粟當賦”的情況相類。宜帝時粟價繼續下降,最低曾跌到每石5-8錢。⑭因此筆者認為,《均輸章》和《方程章》中的兩組糧價有差異,可能是由於成書年代的不同而分別反映了某個時期的價格狀況。者每斛10-20錢,屬於漢代文帝、或昭帝、宣帝時的低廉糧價。者每斛30-70錢,則是西漢通常情況下的價格代表。

還有,《均輸章》中的粟價還有一些特殊,它們所在算題的內容都是講某郡向所屬各縣民戶徵收實物賦稅——粟時,把糧食折成通行的貨幣,即銅錢,來計算分,使每戶、人的負擔平均相等。這種粟價並不是市場上正常易的買賣價錢,而屬於官府向百姓徵稅時所用的特殊計算價格。為了更多地向人民搜刮財物,統治者們往往把徵收物品的價格得很低,像《鹽鐵論•耕篇》所言:“縣邑或以戶賦鐵而賤平其準。”所以,這一組較低的糧價資料也可能是不正常的,是價值規律受到封建國家政治權荔亚曲的表現。

(二)酒價

《九章算術•盈不足章》第13題曰:“今有醇酒一斗,直錢五十行酒一斗,直錢一十。……"醇酒是經過期釀造、濃厚美的好酒,見《漢書•曹參傳》:“至者,參輒飲以醇酒。”顏師古注曰:“醇酒不澆,謂厚酒也。”《漢書• 袁盎傳》:“悉以其裝齎買二石醇醪。”注曰:“醇酒不雜,言其醲也。”又見《西京雜記》卷一,“漢制,宗廟八月飲酎,用九醞太牢,皇帝侍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一曰九醞,一名醇耐。”說明醇酒是漢代較好的酒類。“行酒”一詞,史書中多指監酒或斟酒,⑮但這裡是指質量較差的劣酒。按居延新出土漢簡中有“行錢”和“不行錢”等語,如74E•P•F22:39簡:“書到自今以來,獨令縣官鑄作錢,令應法度,吏民毋得鑄作錢,及挾不行錢。……⑯”有些同志認為“行錢”指的是符國家標準、允許使用的官鑄銅•錢,“不行錢”是指薄小不如法度、被止在市場上流通的私鑄錢。⑰這裡的“行”有發行使用的意思,《九章算術》中的“行酒”,看來也和此意有關。漢代官府先實行了對酒類的專賣和收稅制度,規定私營酒肆要按政府的定價賣酒,⑱並且頒佈過制酒的公式。”⑲對市場上出售的酒類也應有質量要,必須達到某種標準,不致淡薄無味,“行酒”大概是符國家規定,准許出售的普通酒類,這個名稱和“行錢”有共同的意。

漢代關於酒價的史料,可見《漢書•昭帝紀》始元六年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佔租,賣酒升四錢。“一斗四十錢。居延新出土漢簡《勞邊使者過界中費》冊有“酒二石,直二百八十。⑳”一斗十四錢。均在《九章算術》記載的醇酒和行酒的價格之間,說明者比較真實。東漢“孝靈末,百司湎酒,酒千文一斗。㉑”則是社會栋硝時期的特殊物價,並非一般情況。

(三)金價

《九章算術•均輸章》第15題:“今有人持金十二斤出關,關稅之,十分而取一。今關取金二斤,償錢五千,問金一斤直錢幾何?

答曰:“六千二百五十。”

《盈不足章》第5題:“今有共買金,人出四百,盈三千四百人出三百,盈一百。問人數、金價各幾何?

答曰:“三十三人。金價九千八百。”

秦朝和西漢時期,黃金為“上幣”,銅錢為“下幣”,它們之間的比價大約是每斤黃金兌換1萬錢。史書中多有記載;如《漢書• 食貨志》:“黃金重一斤,直錢萬。”《漢書•王莽傳》:“故事,聘皇黃金二萬斤,為錢二萬萬。”漢人著作《管子• 揆度篇》曰:“金之平賈萬也。”王莽執政曾實行黃金國有,列侯以下挾黃金。經過王莽末年和東漢初期的戰,黃金的數量大大減少,因此逐步退出了流通領域。來,金價也漸漸上漲到每斤10萬錢左右,提高了10倍㉒。

《盈不足章》中的金價,每斤為9800錢,接近西漢每斤萬錢的國家兌換標準。《均輸章》的金價每斤為6250錢,只相當於正常價格的3/5左右,有些偏低。從該題的內容來看,說的是政府在關卡上對過往商旅徵收關稅的情況。“今有人持金十二斤出關,關稅之,十分而取一。”應當稅取金一斤三兩餘(漢制每斤16兩),但關卡取金二斤,再補償過關者5000錢。漢代黃金多有一定形制,像圓形金餅、馬蹄金、麟趾金等等,“個重量絕大多數接近一個固定數值,即漢代一斤㉓”。也有一些金幣每枚重二斤左右。㉔如果關稅徵收一斤三兩餘,需要把金幣剪下成小塊來稱重支付,比較煩;所以關卡就收取他一二枚完整的金幣,稱重之,對超過稅額的部分給以折價補償。按每斤黃金6250錢的低價折算,實際上是一種盤剝的強制購買,不屬於正常易。這種現象在漢代也是常見的,如“傅太使謁者買諸官婢,賤取之㉕”王莽時,“中黃門王業領安市買,賤取於民,民甚患之。㉖”

(四)田價

《盈不足章》第17題:“今有善田一畝,價三百;惡田七畝,價五百。今並買一頃,價錢一萬,問善、惡田各幾何?”

漢代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田價上下波也很大,中原城市近郊的沃土,所謂“負郭之田”,每畝最高可賣到一斤黃金,即“畝直一金”, ㉗相當於1萬錢。而貧瘠荒涼的西北邊郡,每畝田地不過價值百錢左右。如《居延漢簡甲乙編》24•1B簡:“……田五十畝直五千。”37•35簡:“……田五頃五萬。”兩漢內地的田價情況可以參見下表:

漢代內地田價表

紀 年 地區 價格(錢/畝) 史料原文 史料名稱

元狩五年(118) 陽陵 約1400 (李)蔡盜取三頃,頗賣得四十餘萬。 史科名稱《漢書•李廣附蔡傳》

永平十五年(72) 緱氏 750 ……斂錢共有六萬一千五百買田八十二畝。 待廷裡老僤買田約束石券

建初六年(81)

4307 …… 為田廿三畝奇百六十四步,直錢十萬二千。 武孟子男靡嬰買地券

永建三年(100) 蜀郡

500

2000

2000

1632

約850 質六萬……田頃五十畝直卅萬。 田八畝質四千。……田卅畝……故王汶田頃九十畝賈卅一萬。 …… 張王田卅畝質三萬。 郫縣犀浦漢碑

建寧二年(169)

洛陽 3100 ……買睪門亭部什陌西袁田三畝,畝價錢三千一百,並直九千百。 王未卿買地券

光和元年(178) 平 1500 …… 買谷亭部馬領佰北冢田六畝,畝千五百,並直九千,錢即畢。 曹仲成買地券

光和二年(179) 洛陽 1000 ……買谷郟亭部三佰西袁田十畝以為宅,賈直錢萬,錢即畢 王當買地券

光和七年(184) 洛陽 3000 ……買石樑亭部桓千東比是陌北田五畝,畝三千,並直萬五千,錢即畢。 樊利家買地券

中平五年(188) 洛陽 3000 ……買廣德亭部羅西北步兵東家下餘地一畝,直錢三千,錢即畢。 桃枝買地券

從表中統計的資料來看,內郡較貴的田地每畝約在3000錢以上,一般田地每畝1000-2000錢,低者500-750錢。《九章算術》記載的善田每畝300錢,惡田每畝約70錢,低於中原地區的一般田價,又略高於邊郡的土地價格。

(五)畜價

(1)馬價。兩漢時期,由於邊境戰爭和運輸的大量需要,馬匹很受人們重視,俗稱“馬者,甲兵之本,國之大用。㉘”犁耕技術的推廣,也提高了牛類的經濟作用,牛被認為是“耕農之本”。漢代中原地區人繁盛,墾田增,缺少牧場加上某些自然條件的限制,“地,不宜牛馬,㉙”使大牲畜的飼養不太發達。而西北邊郡多有草場荒灘,利於放牧,號為“畜牧為天下饒。㉚”內地和邊郡畜牧業發達程度的不同,對牲畜的價格有一定影響。陳直先生在《漢代米穀價格及內郡邊郡的物價情況》一文中,把《九章算術•方程章》第11題“馬價五千四百五十四錢”的記載做為漢代內郡馬匹價格的代表。㉛按兩漢史書所載多是戰衰敝時期的馬價,計有每匹5萬錢,㉜15萬錢,㉝ 20萬錢,㉞ 100萬錢(百金),㉟200萬錢;㊱均與《方程章》的資料相去甚遠。西北邊郡的馬價情況可以參見《居延漢簡甲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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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出版書)

九章算術與漢代社會經濟(出版書)

作者:宋傑 型別:架空歷史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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