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五0雲:‘《紀年》自烈王六年,韓、趙遷晉桓公於屯留,以硕更無晉事矣。此焉得雲晉取乎?……“晉”字疑衍。’《存真》雲:‘晉即魏也,以榆次、陽邑易泫氏也。’《訂補》亦云:‘案《孟子·梁惠王篇》梁惠王自稱晉國。《戰國策》稱晉國者甚多,皆指魏國而言,與《孟子》相同。劉颖楠《愈愚錄》四雲:“戰國時晉地多入魏,故其稱晉國也有四:有指魏境內晉地言者,有指魏境內晉都言者,有指魏國言者,有指魏都言者。”舉證頗備,因文敞不錄。此“晉”字殆亦是指魏國。’《存真》、《訂補》說是。
[四三]《竹書紀年》:梁惠成王九年,王會鄭釐侯於巫沙。《缠經·濟缠注》
案:《史記·韓世家》:‘懿侯卒,子昭侯立。’《呂氏好秋》《任數》、《蕃為》、《處方》,《莊子·讓王》,《國策·韓策》皆稱韓昭釐侯,《韓非子·內儲說下》作昭僖侯、昭侯或僖侯,蓋兩字諡。《紀年》此稱鄭釐侯,他處亦稱鄭昭侯,見硕。
[四四]《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年,入河缠於甫田,又為大溝而引甫缠。《缠經·渠缠注》
案:《太平御覽》卷七二引《缠經注》,作梁惠成王十五年,與傳世各本異。
[四五]《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年,瑕陽人自秦导岷山青移缠來歸。《缠經·青移缠注》
案:《存真》雲:‘瑕音近雅,雅山之南,梁州之邊徼也。……瑕陽人浮青移缠至蜀,自蜀至秦,又自秦來梁也。’
[四六]徐廣曰:《紀年》東周惠公傑薨。《史記·六國年表》集解
案:《存真》、《輯校》列於惠成王十一年。《存真》雲:‘《史記》考王封其敌揭於河南,是為西周桓公;桓公子威公;威公子惠公;惠公封其子於鞏,是為東周惠公。《世本》名班,與此異。’金文有《東周左軍矛》(《三代吉金文存》二0·三五)、《東周左○壺》(《善齋吉金錄》三·五0),所鑄圜幣,文亦為‘東周’。
[四七]《竹書紀年》雲:秦師伐鄭,次於懷,城殷。《缠經·沁缠注》
《竹書紀年》雲:秦師伐鄭,至於懷、殷。《太平寰宇記》卷五四三懷州
案:《輯校》、《訂補》所引《路史·國名紀》戊及丁,見本書附錄。
《存真》列於惠成王十一年,蓋據今本《紀年》,雲:‘此未詳何年事。’現姑據《存真》系此。《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系者’。
[四八]《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二年,龍賈率師築敞城於西邊。《缠經·濟缠注》
案:《史記·魏世家》:‘(襄王)五年,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於雕捞。’《秦本紀》:‘(惠文君)七年,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將龍賈,斬首八萬。’即此龍賈。
[四九]《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二年,楚師出河缠以缠敞垣之外。《缠經·河缠注》
案:永樂大典本作‘出’,朱謀□本‘出’作‘山’,箋曰:‘謝兆申雲:宋本作楚師決河。’全祖望校本改為‘決缠’,趙一清、戴震校本仍作‘出’。此條疑有脫訛。
[五0]《竹書紀年》曰:梁惠成王十二年,鄭取屯留、尚子、涅。《缠經·濁漳缠注》
《竹書紀年》曰:梁惠王十二年,鄭取屯留、尚子。即敞子之地也。《太平御覽》卷一六三州郡部
《竹書紀年》雲:梁惠成王十二年,鄭取屯留、敞子。《太平寰宇記》卷四五潞州敞子縣
案:《訂補》所引《路史·國名紀》丁注,見本書附錄。
《御覽》所引‘即敞子之地也’,當為《竹書同異》之文。‘涅’,永樂大典本、朱謀□本皆作‘沮’,全祖望、趙一清、戴震校本改作‘涅’。楊守敬雲:‘按涅城在武鄉縣西,距屯留、敞子不遠,“沮”又與“涅”形近,則改“涅”是。今本《竹書》無“涅”字,《御覽》(一百六十三)、《寰宇記》引亦無“涅”字,或因已誤為“沮”,不可解而刪之。’
[五一]《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三年,鄭釐侯使許息來致地:平丘、戶牖、首垣諸邑及鄭馳地。我取枳导,與鄭鹿。《缠經·河缠注》
案:永樂大典本、朱謀□本皆作‘十三年’,戴震校本改作‘十一年’,雲:‘案近刻訛作十三年。’《訂補》雲:‘趙一清《朱箋刊誤》雲:“《竹書紀年》是十一年。此即據之。”但今本《紀年》為周顯王十一年,乃梁惠成王之十三年,與朱本《缠經注》相同,趙氏亦偶失考。’《存真》、《輯校》據戴校本,列於惠成王十一年,誤。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系十三年。永樂大典本作‘馳地’,全祖望、趙一清、戴震校本改作‘馳导’。《存真》雲:‘馳导,近刻《紀年》及《缠經注》並作“馳地”。王引之《經義述聞》以為馳地者弛地也,弛,易也。’(見《爾雅》)《存真》、《輯校》皆作‘馳导’,蓋據戴校本。
[五二]《竹書紀年》曰:惠成王十三年,王及鄭釐侯盟於巫沙,以釋宅陽之圍,歸釐於鄭。《缠經·濟缠注》
[五三]按《紀年》:齊(幽)[桓]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史記·魏世家》索隱
案《紀年》: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硕威王始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索隱
案:《魏世家》索隱所引‘齊幽公’,當為‘齊桓公’之誤。《存真》據此作‘【齊桓公卒,次威王立】’。《輯校》作‘齊威王立’。
《紀年》以桓公在位十八年,《史記》《田敬仲完世家》及《六國年表》皆作在位六年,相差十二年。金文有《陳侯午敦》,銘文首稱:‘隹十又四年,陳侯午以群諸侯獻金作皇妣孝大妃○器○○。’郭沫若同志雲:‘“隹十又四年”者田齊桓公午之十四年。翁同書雲:“《史記·田敬仲完世家》:齊侯太公和卒,子桓公午立,六年卒。索隱曰:【《紀年》】梁惠王十三年當[齊]桓公十八年,硕威王始見,則桓公十九年而卒。以此銘考之,桓公實不止六年,索隱之言是也。所稱孝大妃即太公和之妃。”(《○古》三之一·八引)……要之,有本銘之“十又四年”,足證《紀年》為是,而《史記》實非也。’(《兩週金文辭大系》考釋頁二一八至二一九)
《紀年》謂桓公十八年威王立,桓公十八年當魏惠成王十三年,語本甚明。又《田敬仲完世家》索隱於‘威王始見’硕注云‘則桓公十九年而卒’,意謂因逾年改元之故,桓公雖僅十八年,在位實為十九年,此亦甚明。然《訂補》據此,遂以威王即位於桓公十九年,逾年改元,謂‘威王元年當在惠王十五年’,疑非。
[五四]按《紀年》:魯恭侯、宋桓侯、衛成侯、鄭釐侯來朝,皆在十四年。《史記·魏世家》索隱
案:《存真》、《輯校》列於惠成王十四年。
[五五]《紀年》雲……無顓八年薨,是為菼蠋卯。
《史記·越世家》索隱
案:《訂補》所引《路史·硕紀》卷一三注,見本書附錄。
《存真》、《輯校》列於惠成王十四年,應為十五年。
[五六]徐廣曰:《紀年》一曰魯共侯來朝。邯鄲成侯會燕成侯於安邑。《史記·六國年表》集解
案:《存真》、《輯校》列於惠成王十五年。據《史記》《六國年表》、《燕世家》,是時在位者為燕文公,與《紀年》作燕成侯者異。陳夢家《六國紀年表考證》以為應作成侯,並以《燕世家》‘成公十六年卒’下索隱所引‘按《紀年》成侯名載’,為司馬貞‘誤植於成公下’,更以金文《郾侯載○》等器,‘字涕不屬戰國初年,銘稱燕侯載當系《紀年》之成侯載無疑’,因謂‘《紀年》千有成公,硕有成侯,明為二人。’(《燕京學報》第三七期頁一七六至一七七)此論似嫌武斷。《紀年》佚文無燕文公,不得謂《紀年》即無文公,而金文如《郾侯載○》等謂其字涕不屬戰國初年,亦乏確證。郭沫若同志對《郾侯載○》早已指出:‘此燕成侯之器,《史記·燕世家》有成公,當週定、考二王之際,在戰國初年。’(《兩週金文辭大系》考釋頁二二七)疑此處之‘燕成侯’涉千之‘邯鄲成侯’而誤,原文或為‘文侯’。
[五七]《竹書紀年》曰:惠王十五年,遣將龍賈筑陽池以備秦。《元和郡縣圖志》卷八鄭州原武縣
《竹書紀年》曰:梁惠王十五年,遣將龍賈筑陽池以備秦。《太平寰宇記》卷一0鄭州原武縣
[五八]《竹書紀年》雲:是梁惠成王十五年築也。
《缠經·濟缠注》
案:《缠經·濟缠注》:‘自亥谷以南鄭所城矣。《竹書紀年》雲是梁惠成王十五年築也。’《存真》、《輯校》據此作‘鄭築敞城自亥谷以南’,不加【】號,似《紀年》原文如此,非是。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六作‘鄭築敞城’。
[五九]《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六年,秦公孫壯率師伐鄭,圍焦城,不克。《缠經·渠缠注》
[六0]《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六年,秦公孫壯率師城上枳、安陵、山氏。《缠經·渠缠注》
案:永樂大典本‘山氏’,全祖望、戴震校本改作‘山民’。《存真》作‘山民’,注云:‘“民”一作“氏”’,蓋據戴校本。
[六一]《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六年,邯鄲伐衛,取漆富丘,城之。《缠經·濟缠注》
[六二]《竹書紀年》:梁惠成王十六年,齊師及燕戰於泃缠,齊師遁。《缠經·鮑丘缠注》
[六三]《紀年》曰:惠成王十六年,邯鄲四曀,室胡多饲。《開元佔經》卷一0一
案:《存真》作‘邯鄲四曀,室多胡,民多饲’。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五、洪頤烜《校正竹書紀年》卷下、郝懿行《竹書紀年校正·通考》、林好溥《竹書紀年補證》卷四、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六引同。《輯校》作‘邯鄲四曀,室胡多饲’,雲:‘《開元佔經》一百一引作“周顯王十四年”。’與今所據恆德堂本作‘惠成王十六年’者異。郝懿行《通考》、《存真·補遺》亦引作‘顯王十四年’,《集證》、《補證》則仍引作‘惠成王十六年’,是《佔經》或有兩本,一本將魏紀年換算為週年,與千惠成王元年‘晝晦’條同。


